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系所 |
教育學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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職位 |
助理教授(含)以上 |
名額 |
1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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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歷及資格 |
1.具與專長相關之國內外博士學位,持國外學歷者,畢業證書及成績單應經駐外單位完成驗證,並附中文譯本。(尚未取得博士學位畢業證書者請勿申請) 2未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且未領用中國大陸之護照、身分證、定居證、居住證及其他依相關法令或經行政院、大陸委員會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證件。 3.須符合本校教育學院新聘專任教師基本資格門檻《未符合者請勿申請》(詳說明一) 4.具備中小學學校輔導實務相關經驗尤佳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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專長 |
學習心理學、教育心理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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需授課科目 |
1.教學心理學 2.助人歷程與技巧 3.自我探索與生涯發展 4.親師溝通藝術 5.生命教育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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應徵手續及日期 |
一、填寫本系:「新聘專任教師資料表」、「著作未涉及掠奪性疑義期刊切結書」、「擬任人員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、領用中國大陸護照、身分證、定居證或居住證情形具結書」。【新聘專任教師資料表(含附件表)之電子檔請同時寄至haha@tea.ntue.edu.tw】 二、檢附資料:大專(含)以上碩、博士學位證(明)書影本。碩、博士成績單(成績單請標示曾修習過與應聘專長相關的科目)。相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各乙份。博士學位論文乙本、主要代表作3篇。 三、應聘日期:應聘資料請於民國 115 年 8 月 24 日(含)前以限時掛號(快遞/快捷)郵寄:台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2段134號,教育學系收。*請於信封上註明:應徵專任教師。(郵戳為憑,逾時恕不受理) 四、審查程序:第I階段書面審查,合宜者將另行通知面試; 第II階段面試:教學演示、學術報告、問題提問。 五、起聘時間:預計於115學年度第2學期起聘,若無法如期則順延至116學年度第1學期起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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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系網址 |
新聘專任教師公告、表格及相關訊息請見-本系網頁最新消息公告 https://de.ntue.edu.tw/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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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說明一》
依據本校教育學院專任教師聘任與升等準則,本院各系所新聘專任教師 5年內發表之學術著作及專業成果需符合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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專長取向分類 |
項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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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術研究 |
1.SCI、SSCI、TSSCI、A&HCI、THCI、SCIE、SCOPUS學術期刊論文(且為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)。 2.擔任國科會等中央部會或同等級國內外民間組織計畫主持人。 3.已出版具雙審查機制之學術專書作者(含章節)。 【上述1-3點至少2篇/案/冊】 |
備註:計畫主持人不含共同主持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