請攜帶國民身分證(或有效期限內附照片之駕照、護照等政府核發之證明文件)於個人應試時間開始前10分鐘辦理報到,若未能準時依時間入場應試,視同放棄面試資格。試務人員查核身分時,請配合取下口罩查驗。
1、完成報到後,領取序號貼紙並貼於左胸前。
2、於應試Ⅰ開始前2分鐘,於應試Ⅰ教室外等候,將隨身物品(含行動電話)置放於考生休息室。
3、應試時間每場7分鐘,每場倒數2分鐘時,服務人員敲門提示,時間一到鈴響結束,請移動至下一試場。於應試全程結束後,請取回放置於考生休息室之隨身物品。
附件:「教育創新與評鑑碩士班」113年10月26日面試時間表及應試說明